本报讯 (记者杜玲) 日前,记者从博爱县民政局获悉,该县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具有博爱县户籍的居民死亡后,“身后事”基本由政府埋单。
从今年11月1日起,具有博爱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和无籍贯流浪乞讨人员亡故后,在县殡仪馆火化遗体的,免除基本殡葬费用。据悉,基本殡葬项目及费用包括火化费280元、运输费160元(20公里以内免除费用)、抬尸费50元、消毒费20元、捡灰费80元、一年骨灰存放费30元,共计620元。凡该县辖区的所有居民亡故后,其亲属可持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办理火化手续时直接免除殡葬费用。据悉,这是该县继去年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实行殡葬救助政策以来,今年实施的又一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