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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2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着力化解公办高校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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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刘婧)昨日下午,记者从全省化解公办高校债务风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在2012年前努力将截至2009年年底的高校银行贷款余额减少2/3,大幅降低债务风险,将高校银行贷款规模降至合理区间,并逐步建立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投入保障机制和科学发展融资机制。市委常委、副市长迟军及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焦作师专主要负责人在焦作分会场出席会议。

  据了解,此次,我省公办普通本、专科高校全部纳入本次化解债务工作实施范围。化解债务范围,是指截至2009年年底,高校为完成国家和省批准的扩招任务必须进行建设而从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尚未还清的银行贷款余额,包括用于教学教辅及学生生活用房建设、校园维修改造、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师资培训、流动资金贷款等与学校建设发展直接相关而发生的债务余额,不包括校办产业贷款和教师住宅楼贷款等。

  省电视电话会后,我市召开会议就化解债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迟军在会议上指出,化解高校债务风险是省政府为健全完善高校发展融资机制,减轻债务负担,化解债务风险,促进高校健康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高校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好相关政策,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债务化解工作;要明确高校是化解债务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学校资源,积极偿还债务;教育、财政、发改、审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做好配合性的工作,共同努力,协同推进,帮助高校化解债务;要在完善机制上下工夫,强化领导机制,建立新债审批机制,健全经费筹措机制、债务规范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管理。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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