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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2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区出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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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刘正文)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步伐,新区近日出台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制度。

  低保政策:农村户籍的村民,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户籍农转非的村民,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真正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五保供养政策:农村户籍的五保供养对象,继续享受五保供养待遇;户籍农转非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额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加快新区养老院建设,孤寡老人、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提高生活质量。医疗救助政策:农村户籍的低保、五保供养和重点优抚对象继续享受新农合相关补贴政策(补贴个人缴纳新农合资金部分)、户籍农转非的低保和五保供养及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补贴政策(补贴个人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部分);医疗救助实行信息化管理,低保对象实行同步结算服务,优抚对象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同时继续享受现行的各项优惠政策。困难学生救助政策:家庭困难学生享受困难学生救助。住房救助:农村户籍村民(重点是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家庭房屋因灾倒塌可享“温暖工程”补助,户籍农转非的村民(低保户或低收入家庭)可享受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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