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教育部在对口支援新疆全部11所普通本科高校的基础上,又组织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等30所高校对口支援新疆19所高职学校。
2011年3月以来,按照相同类型、相同层次院校对口支援的基本原则,教育部积极协调14个省、市落实对口支援新疆高职学校有关工作。在相关支援省市及其所属高校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下,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批准有关高校对口支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属高职学校的通知》(教高函〔2011〕18号),正式批准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30所高校对口支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19所新疆高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