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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
重庆推出“连坐”制


作者:韩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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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重庆12月6日专电 (记者韩振) 记者日前从重庆市质监局获悉,该局正式出台《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连坐”制暂行规定》,一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生产加工出现严重问题,将采取“连坐”方式追究连带责任。

  据了解,该规定的“连坐”方式主要包括主体连坐、产业链连坐、区域连坐、行业连坐、产品连坐五个方面。如在产业链连坐上,将责令生产者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消费者停止使用并召回问题食品,对问题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对其生产的其他食品实施监督检查;同时追查上游原辅材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供货者及下游的产品销售者、使用者的连带责任,涉及其他环节或省市的,及时通报当地监管部门进行处理。还要追究明知其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仍为其提供厂房、设备、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者等。

  这个暂行规定还规定,食品生产者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还将对食品安全责任机构和人员实施“连坐”: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撤销机构检验资格,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或认证结论严重失实的,提请撤销机构执业资格,认证人员5年内不得执业等;评审机构及人员违法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评审人员资格,5年内不得从事评审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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