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成汉典)近日,我市对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获得国家授权的各类专利进行了奖励。据悉,符合本次奖励条件的我市授权专利共77项,奖励金额共计15.85万元。
为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市科学技术事业和知识产权经济的发展,2008年5月我市制定出台了《沁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经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沁阳市人民政府令》的形式予以公布实施。该《奖励办法》规定:获得国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和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