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首届)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暨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优秀事例颁奖在京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立坤出席高峰论坛和颁奖仪式,并作“十大最佳创新事例”报告。
本报特派记者 刘 璐 摄
本报12月9日北京电(特派记者张蕊)12月9日,2011年(首届)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暨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优秀事例颁奖在北京举行。本次活动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中国法学会主办,主旨是通过法治实现食品安全。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出席论坛,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陈冀平,联合国驻华协调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罗黛琳,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其江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等10位同志作主旨演讲。《焦作市食品安全工作十项制度》荣获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立坤出席高峰论坛和颁奖仪式,并作“十大最佳创新事例”报告。
据介绍,鉴于近年来全国各地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和其他组织在食品安全制度方面大胆创新,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尝试,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组委会特开展了“首届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目的在于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通过交流探讨,最终形成地方(或单位)模式,为中央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制度范本、经验和信息支持。经过广泛征集和遴选,最终确定了“十大最佳事例”和30件优秀事例。
论坛就“十大最佳创新事例”进行交流和研讨,孙立坤作题为《建立健全十项制度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的报告。近年来,焦作市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市长工程”紧抓不放,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根据新形势、新变化,依法依规创新建立健全了十项制度,即目标管理制度、“一票否决”制度、有奖举报制度、风险监测与社会评估制度、定点督导联系责任制度、督察暗访制度、应急处置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工作制度,筑牢了食品安全“防火墙”,促进了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
《焦作市食品安全工作十项制度》入选“十大最佳创新事例”的理由是:焦作市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上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市县乡三级政府都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强力推进有奖举报,积极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出席会议的有关专家和学者对焦作市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在评论中说,焦作市食品安全工作十项制度有许多法治方面的创新、机制方面的创新和监管方式方面的创新,希望焦作市认真贯彻落实这些制度,真正保障食品安全,成为食品安全的示范性城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胡锦光在评论中说,焦作市的做法有三个方面值得肯定:一是用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可以有效保证日常性的食品安全;二是按照法律法规作出具体化规定,分清责任,便于操作;三是“十项制度”的内容和工作方法都是一种创新,是社会制度创新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