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广 告 上一版3  4下一版
焦作日报社面向社会有奖征集社歌启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关于颁(换)发《保险许可证》的公告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1年12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焦作日报社面向社会有奖征集社歌启事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2012年,《焦作日报》将迎来创刊55周年。为进一步弘扬焦作日报人的优良传统和办报理念,激发报社员工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进一步做大做强焦作报业,在喜迎《焦作日报》创刊55周年之际,我们在今年面向社会有奖征集社徽的基础上,再次面向全社会发出最诚挚的邀请——请您为焦作日报社创作社歌。2012年,焦作日报社正式迁入新报业大厦办公,新环境、新秩序、新形象、新业绩,意味着焦作日报社走过55年辉煌岁月,将在新的起点上谋求更大的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征作品要求

  焦作日报社社歌作品,要力求反映焦作日报社在党的领导下走过的光辉历程、在新闻宣传中的骄人业绩和报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体现焦作日报人在新闻宣传和新闻改革中展现的崭新风貌,体现“新闻立报、特色兴报、精品强报”的办报理念和“新环境、新秩序、新形象、新业绩”的“四新”精神。

  应征作品可以是完整的歌谱,也可词、曲单独创作。歌谱是指乐谱与歌词的组合,乐谱应提供配器的简谱或者五线谱,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语言类别仅限中文。提供应征作品的音响试听资料(可以选择CD、CD-R、MD、DAT、MP3等形式),每首作品长度在3分钟至5分钟之间。提交应征歌曲的创作理念——要阐述作品的创作思路、作品名称及歌词含义等。歌曲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并易于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员工接受和传唱。

  二、应征作者对象

  此次活动面向全国征集作品。凡热爱、支持和关心传媒事业,关心焦作日报社的发展,从事或爱好歌词创作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参加此次有奖征集活动。

  三、作品征集和评选

  即日起开始征集作品,2012年2月18日截稿。每位作者最多投稿3件作品(不收纸质作品),电子信箱:jzrbs@126.com,电子邮件文件名应为“社歌征集(作者:某某某)”字样。不受理稿件修改及更正,请认真核对定稿后发出。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对应征作品的评选,经过初选、专家评选、网民投票等环节进行评审,最终评出入选作品,入选焦作日报社社歌词、曲各1人,奖金(人民币)各5000元,证书各1份。作品最终使用权由焦作日报社决定,并在《焦作日报》、《焦作晚报》、焦作网上公布。

  四、作品权属及说明

  应征者向焦作日报社提交社歌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焦作日报社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为焦作日报社独家所有。焦作日报社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并拥有自主修改和使用的权利。

  来稿中注明“本作品确系本人创作”字样,并签名。如在此问题上出现纠纷,本社将不负任何责任。

  焦作日报社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焦作日报社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 890号焦作报业大厦;邮编:454001;咨询电话:(0391)8797368; QQ:800085370;联系人:顾先生。

  焦作日报社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山阳路56号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3924268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