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11月1日起,我省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20000元,按次征税调整为500元。为认真贯彻这一惠民政策,近期,马村区国税局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学习相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把起征点政策落到实处。
该局针对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特点,采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台、税收管理员上门服务等方式,为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讲清起征点调整的目的和意义,争取社会各界以及纳税人的理解与支持。同时,该局组织税务人员深入各乡镇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及时掌握辖区个体工商户税源变化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严格按规定征税;对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动态管理。
(毛国利 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