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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鹏鑫橡胶生产有限公司年产45000吨高强力还原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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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2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焦作市鹏鑫橡胶生产有限公司年产45000吨高强力还原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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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鹏鑫橡胶生产有限公司年产45000吨高强力还原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年产45000吨高强力还原胶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博爱县产业集聚区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二、产业政策相符性

  工程采用的工艺、设备及生产的产品均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及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厂址可行性

  厂址符合博爱县城市总体规划,经调整后,项目厂址符合集聚区产业选择和总体布局的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工程完成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区域环境仍可保持现有功能水平;在设定的大气卫生防护区域内没有环境敏感点存在;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公众均不反对该工程建设;区域交通运输便利。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厂址是可行的。

  四、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情况

  工程废气主要包括粉尘、非甲烷总烃及H2S,此外还有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的无组织排放。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或旋风除尘器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及H2S由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工程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通过加强通风,增加车间与外界的换气次数等控制措施可得到有效控制。

  工程生产废水可做到循环回用或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对环境影响不大。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做到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工程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经采用室内布置、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再加上建筑物屏蔽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昼夜均可达标。

  五、工程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S02的日均浓度均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PM10超标。

  评价区域地表水体大沙河塔南路桥监测断面COD、NH3-N能满足目标责任制要求。

  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位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根据大气环境预测结果,工程排放的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工程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贡献量较小;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工程完成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涉及煤焦油等易燃物质,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建设方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充分考虑评价的应急建议预案后,工程风险事故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工程环境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八、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在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工程完成后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可以接受;在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充分考虑评价的应急建议预案后,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九、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博爱县集聚区管委会、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内容: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您对本工程拟选厂址位置的意见;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其他建议。

  形式: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村庄等环境敏感目标。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

  传真:(0391)3280200 电子邮件:jzhjkxyjs@163.com

  2.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焦作市鹏鑫橡胶生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冬利 联系电话:15993751889

  环评单位:焦作市环竟科学研究公司

  联系人:廉洁 联系电话:(0391)3280002

  E-mail:jzhjkx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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