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餐饮市场的管理,规范餐饮服务企业订餐行为,减少订餐服务合同纠纷,市工商局决定于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2月10日,在全市开展订餐服务合同文本使用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启动阶段先向企业发放《焦作市餐饮服务企业自查表》,要求企业如实填写并按时向工商机关报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工商部门将对全市范围内的重点餐饮服务企业订餐服务合同的签订和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在集中检查阶段,该局重点查看企业是否使用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填写是否齐全,文字表述是否准确;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店堂告知、有关单据等是否含有免除企业应承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是否使用其他合同形式;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谢仲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