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供电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举办2011年职工运动会
焦作供电公司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最美的身影
开展互查保安全
砍树风波
检查设备除隐患
“阳光信访”促和谐
支持老区建设受表彰
“套餐”服务受好评
“三心”服务赢赞誉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2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阳光信访”促和谐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焦作供电公司了解到,自该公司建立信访听证管理制度以来,以其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到了信访人及公司各单位的一致好评。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以及电网企业改革发展的加快和深入,群众信访工作日趋复杂和多样化。面对日益复杂的信访形势,焦作供电公司从实际出发,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对信访听证工作的管理,专门制定了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单位组织实施的信访听证管理制度。

  信访听证管理制度规定信访人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不服、信访事项重大、信访情况复杂、久拖不决的信访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信访事项,都应当公开进行听证;信访听证通过陈述、质证、辩论、评议、合议等程序确保公平处理信访事项;听证员人数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3人,可邀请有关专家、律师、市信访局工作人员担任,信访事项承办人不得担任该信访事项的听证员,确保听证程序公正;听证结束后,听证机关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听证结论并书面送达信访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没有按照信访制度组织听证的,由公司办公室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信访事项承接人在听证会上提供虚假、错误信息的,将由听证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从而对群众信访事项作出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判,最大限度地维护信访人以及企业的利益,实现群众和企业的双赢。 (孙亚)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山阳路56号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3924268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