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以下机动车所有人应在三个月内到沁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接受违法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沁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沁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