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强化物价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及时调度商品,保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煤电油气暖供需衔接,加强协调调度,确保经济正常运行和群众正常生活。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乱涨价、乱收费等问题要迅速妥善处理。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集中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案件,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要精心安排群众节日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和活跃节日期间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安排好节日期间广播、电影、电视节目,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要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力度,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抵制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有效净化节日文化市场,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节日文化环境。要丰富节日旅游产品,大力整顿和规范节日旅游市场,改进节日旅游服务,坚决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违规违纪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不得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尤其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要切实加强和做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专项治理整顿,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化工、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石油化工等领域及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大型群众活动申报制度,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交通运输部门要精心做好春节前后的旅客运输工作,完善交通应急管理预案,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经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站上车,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认真落实大风、寒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和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要完善卫生应急预案,落实好传染病疫情监测防控、医疗急救服务、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等措施,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
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相关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重点解决好突出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节前要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和整治行动,尤其是加强对党政机关、重点单位、敏感部位和大型集会、游园活动场所的重点保卫,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密切关注境内外敌对势力和邪教组织动向,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打击措施,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强化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动态管控。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完善和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涉稳突发事件,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及时妥善处置,坚决防止事态蔓延,切实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通知要求,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