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见习记者周瑞琴)随着春节的临近,食品销售开始进入旺季。去年12月20日,本报报道了我市启动假冒伪劣饮料等食品专项检查的消息,并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连日来,饮料专项整治活动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市民积极参与举报,各部门联合重拳出击,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我市饮料食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饮品质量明显改善。
群众主动参与举报
2011年12月24日晚,市质监局食品科接到群众举报邮件,称沁阳市紫陵村盈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市质监局当即责成沁阳市质监局立刻开展检查。沁阳市质监局迅速成立了由食品科和稽查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连夜对举报中提到的沁阳市紫陵村盈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紫陵车站附近的粮店仓库进行控制,并通知该企业负责人到现场配合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在仓库内发现了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8日、标注为“沁阳市盈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的果味饮料共计4692箱,未装箱的草莓味果味饮料9000袋。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并对其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果味饮料进行了封存。沁阳市质监局将对该批产品进行销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据了解,目前另有几起群众举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正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全市合力打击山寨饮料
为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全市各级食安办和各监管部门从去年11月份就开始了新一轮的食品安全大排查。特别是去年11月8日,沁阳市食安办和工商局联合执法,在柏香镇查处济源某食品饮料厂异地非法仓储不合格饮料的特大案件,近6万件劣质饮料生产日期标示为2012年1月2日,企业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涉嫌伪造生产不合格饮料,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当中。
济源山寨饮料一案引起我市高度重视。2011年12月15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办开展假冒伪劣饮料等食品专项大检查。去年12月16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假冒伪劣饮料专项检查工作。全市各部门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开始对辖区内所有食品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进行全面彻查。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工商局出动执法人员51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18户;市质监局出动执法人员836人次,检查食品饮料企业325家次。重点检查食品来源是否合法,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各种记录是否完整,对流通环节发现的“傍名牌”等问题产品,一律下架,封存并销毁。
巩固成效为春节护航
随着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我市的饮料食品经营秩序持续规范,饮料质量状况明显改善。春节临近,正值生产山寨饮料的高峰期,就下一步的整治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食品安全办主任蒋永立说,下一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将协调工商、质监、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形成合力,继续严厉打击 “早产”、“傍名牌”、“山寨”等违法行为。尤其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点、食品批发市场等要加强对山寨饮料的监管,加大整治力度,明确检查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开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饮料等食品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