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传胜)今后,凡是无证无照经营场所,我市有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停水、停电等处理。不仅如此,在去年12月31日我市召开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上,我市还出台了《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进行联合作战,改变各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最终将无证无照经营彻底取缔。
去年,市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623人次,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立案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1454起,现场取缔882户,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但是,由于无证无照经营隐蔽性强、点多线长以及取缔后易反弹等特点,我市部分地方无证无照经营仍屡禁不止。
为了根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目前,我市建立了由市综治办、工商、公安、财政、文化、卫生等20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为确保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前不久我市召开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上,出台了多项制度,建立了一套长效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严格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综合利用资源,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形成合力。
如今,我市不但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而且还专门出台了《焦作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行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及工作人员,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依照法律法规核发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予查处,甚至支持、包庇、纵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将依纪依规追究当事人、直接负责人的失职、渎职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会基层组织及公共企事业等单位,不得在明知或应知是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下,为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供水、供电以及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