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比自由更珍贵。当方某因故意伤害罪,不得不在铁窗中度过一年时光时,他对自己的2012年是这样寄语的:“2012年,我努力接受改造,重新做人。”
今年25岁的方某系焦作市人,初中毕业后因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而获过刑罚。
2010年8月的一天夜晚,方某和朋友张某、李某一起喝了几瓶酒后,在街上闲逛。李某说,他前几天在家门口抓住一个扒窗户听窗的男人,讹了那人300元钱。现在手头没钱,想一起再去找找那个听窗户的男人,再讹他几个钱花花。
方某和张某就跟着李某来到了一个小区门口,看见门口有几个人在打扑克,李某就过去叫一个中年男人。之后,李某就搂住那个中年男子的脖子走出了大门,走出大门五六米远,两个人就厮打起来。方某和张某一见他二人打到了一处,也赶快过去帮忙,对那名中年男子一阵拳打脚踢。打完之后,李某说,打错人了。这时,中年男子才趁机跑掉。经鉴定,中年男子的损伤度为轻伤。
“走进高墙,自己沉静了下来,仔细想想,这不是打错人不打错人的事,是自己对钱的渴望让自己丧失了理智。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这个世上,最宝贵的东西不是钱,而是自由。”方某说。
新的一年,方某是在铁窗里迎来的,他那渴望自由的心,已飞到铁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