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规定,税务发票工本费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免予征收。经市国税部门初步测算,全市有3.18万户纳税人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占全市3.25万户纳税人的98%,预计2012年全年将免征发票工本费320余万元,其中普通发票工本费270余万元、专用发票工本费50万余元。目前,该项政策已在全市国税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得到落实。 (阎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