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①)在采访中,资深广告商张先生谈到,诸多不具备资质的广告作坊、广告“游击队”的存在,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降低了焦作市整体城市户外广告的品位和档次。
各方建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户外广告已经成为继电视、报纸之后发展起来的第三大媒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使户外广告在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形象中实现“鱼”和“熊掌”的兼得?对此,许多市民及业内人士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众多受访市民表示,我市应多设一些公益广告。户外公益广告属于社会公共事业的一部分,希望相关部门在一些重点地区和范围建立专门的公益广告设施,从社会主流价值观、社会公德和各种健康行为习惯等方面,加强市民素质教育,展示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形象。
据了解,我市目前没有专门的户外公益广告设施,只有在我市举行重大活动时,市城管部门才协调广告公司设置部分公益广告,或要求广告公司在无商业广告时设置公益广告。这显然难以发挥以高品质公益广告提升城市形象的作用。
广告商陈经理建议,创意是广告的灵魂,广告制作商应充分发掘焦作城市文化特色和地域风格,将历史名人、云台山水、太极拳文化等内容运用到广告创意中,使艺术化的广告成为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业内人士指出,治理非法户外广告应科学规划,合理设置,既要考虑政府行为,又要兼顾市场效益。要坚持“分区管理、总量控制、协调统一、创新精品”的原则,根据中长期规划,将各单位的需求、设置方案和规划结合起来,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民众进行规划听证;要健全户外广告各项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形成统一领导、目标统一、步调一致、高效快捷的户外广告管理体系;要理顺广告管理涉及部门之间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权限,避免管理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要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发挥社会参与作用,使公众成为城市管理的推动者。
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市城管局已经多次和我省各地市城管部门一起调研我省户外广告管理中遇到的政策法规问题,共同努力解决户外广告管理的难题。
目前,市城管局已经对我市所有户外广告的设置信息建立了档案,并积极协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中涉及的各个部门,共同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设置行为,解决户外广告设置杂乱无序、档次较低的问题,形成机制完善、程序合理、竞争有序、设置恰当、布局科学、健康发展的户外广告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城市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