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煤质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我市要求市区重点燃煤单位煤质环保控制指标为硫分≤0.5%,灰分≤20%。在今年开展的市区冬春季大气污染整治中,市环保部门对重点燃煤单位煤质进行监测。2011年12月以来,共对17家企业进行34次监测,有8家单位出现超标现象,3家单位煤质严重超标。其中,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分公司超标两次,2011年12月下半月煤质硫分3.78%,超标6.56倍;2011年12月下半月煤质灰分29.5%,超标0.48倍。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西厂超标两次,2011年12月下半月煤质硫分为1.34%,超标 1.68倍;2011年12月下半月煤质灰分为25.6%,超标0.28倍。焦作修正联盟卫生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标一次,2011年12月下半月煤质硫分为1.32%,超标1.64倍。特对以上单位进行通报,这些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煤质达到控制要求,为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作出应有贡献。
焦作市冬春季大气污染整治办公室
201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