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2012年春节放假日期具体安排如下: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工作,如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确保人民群众欢乐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市政府办
201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