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 通讯员冯秉政)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社保科了解到,今年春节前夕,我市共筹集资金2259.67万元,对包括低保、农村五保、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困难职工、福利院救助对象和流浪人员在内的困难群众进行救助。
据了解,仅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节一项,今年我市共需资金2259.67万元,其中需要市级财政安排1031.2万元,县市区财政安排1086.2万元,市总工会专项困难帮扶资金142.27万元。
连日来,在市领导对敬老院、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重灾村、特困户进行走访慰问的同时,我市还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分别进行救助。
在对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福利院救助对象等贫困群众的救助中,我市对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增发1个月的低保金;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救助200元;对家庭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伤残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病退军人、两参人员)每人救助150元;对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三无”人员和市救助的流浪人员每人救助165元;对市属经营困难和亏损企业中困难职工每人救助500元;对五城区2000名贫困残疾人每人救助100元。
此外,我市还对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市级困难劳模、困难工会干部进行一次性救助。城乡低保户因大病和灾祸导致特别困难的家庭,各县市区也进行一次性医疗和困难救助。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