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住房公积金/新农村 上一版3  4下一版
春天,在她美丽的微笑里
“菡香掌门”的“年货”与梦想
南张羌镇
村干部争当新农村建设主角
日子越过越滋润
蔬菜合作社带领农民走富路
“电保姆”助阵 菜农收入丰
逐月“冲还贷”如何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走访企业
欢乐光明行 电力贺新春
沁阳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实现开门红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2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逐月“冲还贷”如何办理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问题提出:刘先生

  问题陈述:我去年1月份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买了一套房,现在听说每个月能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款,我符合条件吗?如果可以,那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行动记者:丰舒潍

  行动结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答复,逐月“冲还贷”对象是指在该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尚未结清贷款本息的借款人。申请逐月“冲还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或配偶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逐月“冲还贷”时,借款人为正常还款状态;3.借款人必须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12倍。符合上述逐月“冲还贷”对象及条件的借款人及配偶可携带身份证、借款合同及婚姻证明材料,向该中心申请逐月“冲还贷”,经该中心审核同意后,签订《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协议》,按照规定的扣划时间系统开始扣划。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