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西柳州2月3日电 (记者李斌) 记者3日从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已依据相关规定对9名责任人严肃处理。
其中,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蓝群峰,对辖区内企业非法排污监管严重失职,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河池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海悫,作为市环境保护部门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