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
一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利用联审联批机制,加快办理各种前期手续,对列入2012年建设计划的项目,确保4月底前办理完前期手续,力争上半年全部开工,11月底实现三个“三分之一”。二是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三是健全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工作机制。四是根据省住建厅开展“三改造两整治一加强”活动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高标准编制完成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推进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改造方式,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资,加快改造步伐。积极开展棚户区改造,以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为重点,有序启动零星棚户区和县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继续推进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和铁路棚户区改造。
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一是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二是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三是充分发挥房地产交易市场会展大厅的功能作用,吸纳信誉好实力强的开发企业进驻,为房屋展示展销提供服务。四是推进房屋租赁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以商业经营性房屋为突破口,不断扩大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面。
提高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水平
一是做好房屋权属登记工作。二是进一步推动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按照《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必收要件,规范登记流程,使全市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发证率达到11%。三是做好档案信息数字化处理及网络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实现省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要求,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在保证正常房屋档案录入的同时,集中人力物力,加快老房产档案的整理、扫描工作,力争完成工作量的50%以上。
强化物业管理
一是积极筹划运作,建立健全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机制,在全面开展新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审批等工作的同时,逐步开展已售房屋维修资金的收缴和补建工作。二是加强资质管理,推动物业管理企业上档升级。三是在全市开展“星级平安小区”创建活动,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小区、和谐物业。四是积极探索物业管理中突出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起草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全市物业管理全面健康发展。五是加强行业管理,积极指导物业协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搞好直管公房管理
一是遵循适应市场、提高效益的原则,健全和完善营业性公房租赁市场招、拍租和租赁情况备案制度,做到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确保公有房屋保值增值。二是切实规范直管公房使用和修缮工作,建立健全房屋安全和修缮档案。定期组织房屋安全专项检查,认真做好养护和修缮工作。三是及时妥善解决租金收缴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搞好直管公房租金收缴工作。确保公房出租率达到100%,住宅用房租金收缴率达到98.5%以上、经营性用房租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
工作
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