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鹏飞 通讯员宋粲)自2011年7月份以来,市医保中心对市人民医院职工医保住院的患者费用实行总额预付费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趋势,切实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总额预付费制度是一种计划性相对较强的费用结算方式,市医保中心以医院前1~2年的住院患者所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作为参考,并以此计算出一个医院在新的一年里职工医保患者的住院总费用。医保中心按这个总均费用标准向医院预付定额的医疗费用,如果实际发生的费用超支,超支部分将由医院自己承担。这种结算方式有利于医疗机构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费用管理和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的工作中,达到合理使用卫生资源和卫生费用的目的,有效缓解医药费用上涨过快的压力。
实行总额预付费制度,不仅可以引导医疗机构主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进一步提高医保住院患者的受益水平,切实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还能让医院加强对自身医疗开支的管理,尽量消除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的不良现象。
市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冯允超介绍,市人民医院实行总额预付费制度以来,医保办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医院医保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医保患者的入院标准,并对临床科室的统筹费用进行统计,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对于定额统筹费用严重超标的科室,医保办除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科室进行合理整改外,还将按照制度规定作出逐月扣减科室收入等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