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程贵忠、王小平)“谢谢法官同志让我顺利立案,谢谢呀!”2月10日,60多岁的张大爷在免缴600余元诉讼费立案后激动地说。这是博爱县法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的一个镜头。
该院在日常审判过程中注意到,一些当事人因家境困难缴不起诉讼费而降低了追索的标额,甚至出现了借钱缴诉讼费,上诉后因债主讨要又撤诉的情况。为此,该院制定了多项司法救助措施,全力帮助诉讼困难群众,决不让群众因缴不起诉讼费而失去诉讼的权利。近年来,该法院出台了《救助诉讼困难群众的几项规定》、《减免缓缴诉讼费暂行规定》等措施,只要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理,让群众充分感受到法律的亲情与温暖。
近年来,该院按照规定减、免、缓缴诉讼费125万余元,为360名诉讼困难群众提供了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