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段亚飞)为切实维护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保障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行使职权,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了维权快速处置机制,自去年12月份以来,指令县级警务督察部门查处维权案件3起,并督促指导及时处理涉案嫌疑人,其中刑事拘留3人,有效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去年12月16日下午,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接到孟州市公安交警大队报警,称该大队谢某等人在上路执勤期间,被姚某驾驶的一辆违规遮挡牌照的中华轿车撞倒,造成谢某当场昏迷。接报后,该支队立即指派孟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立案查处。该局警务督察大队经过调查取证,姚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去年12月18日中午时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接到博爱县公安交警大队报警,称该大队民警琚绍林等人在对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唐某进行查处期间,被唐某殴打受伤。接报后,该支队立即指派博爱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立案查处。该局警务督察大队经过调查取证,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去年12月22日晚,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接到温县公安局岳村派出所报警,称该所王胜利等人出警时,被在温县帝苑大酒店酒后闹事的刘某殴打。接报后,该支队立即指派温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立案查处。该局警务督察大队经过一夜的连续工作,刘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