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娜)2月9日上午,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冯以干出席会议。
根据《沁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始实施。自2012年2月15日至3月15日为参保缴费阶段。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每人需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第二代)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特殊群体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2份。
参加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自由选择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