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记者徐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5日发布消息称,该部与中央编办、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要求“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县以上普遍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办事机构。
《意见》主要明确了六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的原则和目标,到“十二五”末期,各地普遍建立具有较高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的实体化办事机构。二是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仲裁员素质和能力。三是加强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仲裁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落实仲裁专项经费,努力加强仲裁保障能力。五是完善仲裁工作制度,努力提高仲裁科学管理能力。六是加强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