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献军、薛海涛)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案件运行效率,今年年初以来,马村区法院在立案窗口推行了“四个当场”工作制度。
这“四个当场”分别为:当场调解,对前来起诉的案件当事人,当场通过电话、上门或要求被告立即到法院等多种方式进行诉前调解,对原、被告均在场的案件,当场确定开庭时间、送达开庭传票,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花钱;当场立案,对无法进行诉前调解或诉前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当场进行立案,当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一般在10分钟内即可完成全部立案手续;当场告知诉讼风险,向案件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时,一并发放风险告知书,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主动从案件性质、法律规定、举证责任、执行等方面进行诉讼引导和释法讲解;当场接待,对当事人的来访,必须通知承办法官前来进行接待,若是预约接待,相隔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现场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