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杨先生
问题陈述:我和爱人都在焦作上班,最近在郑州买了一套商品房,想提取住房公积金当做购房款,请问可以吗?如果可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行动记者:丰舒潍
行动结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答复,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部分提取。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及二手房的,比照本地同等情况办理。因此,杨先生可以申请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不低于30%的首付款收据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需要提取其配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并提供被提取人的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经办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财务收据。此外,该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大家,提取时间按首付款收据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时间为准,一年之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