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乔 军 马 斌
志 娟
看到一些司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受害者家属因损失得不到赔偿而泪湿双眼,他的心被深深刺痛。为切实维护事故当事人的权益和法律的尊严,他挑选业务尖子成立追逃工作小组,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进行攻坚,陆续组织侦破11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去年更是实现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发一破一”,被誉为“追逃尖兵”。他就是博爱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松林。
刘松林因工作成绩突出,曾被授予省优秀人民警察、市优秀人民警察、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去年荣获全市公安系统第二届群众最喜爱的“十大忠诚卫士”称号。
2010年6月,刘松林被任命为博爱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分管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他立足岗位,带领事故股民警,公正处理各类交通事故3000余起,无一引起群众的不满和投诉,实现了全年无交通事故信访案件。他还协调司法部门和保险公司,去年6月成立博爱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群众提供“一条龙”服务,目前已公开、公正、公平和免费调解60余起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
2010年12月1日晚,一辆轿车将行人丹某某撞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驾车逃逸,现场只留下肇事车辆掉落的倒车镜碎片。刘松林对案件组织“会诊”,确定了侦破思路:围绕现场遗留的倒车镜碎片,确定肇事车辆类型,顺藤摸瓜,借助道路视频监控破案。侦破工作在他的直接指挥下快速展开,肇事车辆被锁定为一辆黑色桑塔纳2000型轿车。他又调取玉祥路与博月路交叉口的道路视频监控录像,经过比对发现了肇事车辆号牌及肇事者较为清晰的影像,最后迫使肇事者买某某于当日23时许投案。
刘松林还非常注重做群众工作,经常到事故受害人家里走访慰问,嘘寒问暖。今年春节前,他想到贵屯村的梁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还住在医院,医药费已花去10多万元,家里十分贫困,而肇事者却以家中无钱为由迟迟不愿再出钱,便赶到寨豁乡肇事者家里,耐心做工作,协调了3000元,然后又自己掏钱买了食用油、方便面等慰问品,给梁某某送到医院,感动得梁某某家人直夸人民警察好。
在去年的“清网行动”中,作为该大队的“清网行动”小组负责人,刘松林针对六名网上逃犯的情况逐一制订追逃方案,带领民警多次奔赴江苏、浙江等地追逃,并数十次到沁阳、武陟、温县等周边县市的逃犯家中耐心讲解政策、敦促逃犯投案,仅用四个多月就实现了“清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