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游喧)日前,国家邮政局下发《进一步加强快递企业收寄验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快递企业收寄验视工作,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对收寄验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更为严重的可依法吊销快递经营许可证。收发快件时,若用户拒绝开拆、拒绝验视收寄物品,快递企业将不予收寄。
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均对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作出了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严把收寄关口,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及一线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寄递企业的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从近年来寄递渠道发生的安全事件来看,未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或者验视时不能识别危险品,是造成事件发生的最直接、最主要原因。一段时间以来,个别企业无视邮政管理部门三令五申的工作要求,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违法收寄危险品,给用户造成了伤害,也给企业自身、行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有关禁限寄物品的检查措施,严格进行收寄过程中的检查。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可以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对信件以外的其他邮件,必须全部检查,对粉末、液体以及不能直接辨识的机电装置等要重点查验,确保将各类易燃烧性、易爆炸性、易腐蚀性等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用户拒绝开拆、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要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加强邮件、快件安全检查。要指导寄递企业加大对从业人员收寄验视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识别与查验各类禁寄物品的意识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