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不仅是宝贵的资源,而且是重要的资产;不仅是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条件,更是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杠杆”和“闸门”。为贯彻落实焦政〔2011〕11号文件精神,日前,我市掀起了依法依规打击非法用地的热潮,记者就此问题对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土地联合执法查处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冯进城进行了采访。
记者:打击非法用地首先要从机制入手,我市在此方面是如何保障的?
冯进城:2011年12月13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焦政〔2011〕11号)文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土地联合执法查处联席会议制度。市联席会议由四城区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国土资源、监察、公安、发改委、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管理、林业、信访、电力、水务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田晋源担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主要研究国土资源违法用地形势,分析新情况、新问题;通报涉及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并在媒体上对违法用地项目进行曝光,公示查处结果;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记者:市土地联合执法查处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承担着怎样的责任?
冯进城:市(含县级)土地联合执法查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单位的职能,认真履行和督促本部门(系统)在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中所应担负的任务,并认真作好督导检查。国土、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成员单位在发现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后要立即制止。对制止无效的,要在24小时内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在两日内向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督办通知书》、向监察部门及相关成员单位发放《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协查通知书》。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接到督办通知书后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相关成员单位在接到《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协查通知书》后,务必按照协查通知书的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的职责。监察部门在接到《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协查通知书》后,要对相关成员单位对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根据各成员单位发现、报告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在两天内要向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发放《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协查通知书》,向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放《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督办通知书》;负责对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将相关文件、通知、简报进行发放;市土地联合执法查处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可以直接进行督办、查处,并视情节决定是否对违法违规用地企业和单位查处情况在媒体进行适时曝光,并提醒全市各界不要购买或租赁违法违规用地企业的房屋。
记者:我市违法违规用地有哪些类型?对这些行为将如何查处?
冯进城:《意见》明确的违法用地主要有六类:一是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二是非法占用国有土地进行建设;三是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四是出让土地非法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五是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并擅自改变用途进行开发建设;六是闲置土地等。
查处违法用地建设项目的方法是:辖区政府及职能部门通过巡查或其他渠道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后,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发出协查通知;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行为视其违法情节作出相应处罚;国土资源部门将各相关部门的处罚意见收集汇总后,提交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最终处理意见;对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坚决不能以罚款、补办手续等取代。同时,《意见》提出“联动机制,共同责任”,对12个部门和单位联动查处的办法、内容以及监管责任等都进行了明确。
记者:我市打击非法用地行动开展以来,对发现和查处的违法案件将进行如何处理?
冯进城:截至去年年底,我市五城区经排查共上报各类违法违规用地185宗,涉及农村宅基地、新农村建设、保障性住房、公共事业、工业和商住开发,其中违法违规的商住开发用地72宗,市政府要求限期查处。
《意见》明确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用地的,一经发现,由国土资源部门报请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将其列入违法违规用地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国土资源部门要限制其两年时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对擅自改变容积率的用地单位,国土资源部门要限制违法单位两年时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并在媒体上对违法用地单位建设项目进行曝光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