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回春,万物复苏,又是一年一度的春季植树热潮。植树造林美化环境是一件利国利民、福荫子孙的大好事,但在实际活动中由于个别单位或个人安全意识的匮乏,往往将树栽到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则为安全供电埋下了隐患,不仅会引起线路跳闸,还容易损坏电力设施,甚至引发人员触电伤亡事故。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1-10千伏线路为5米,35-110千伏线路为10米。《电力法》第七章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由此可以看出,电力设施保护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
笔者呼吁供电部门要加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辖区内线路设备巡视检查,发现危害电力设施的植树行为及时纠正。政府部门要发挥引导作用,及时提醒群众不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栽植树苗,切实保护电力线路安全稳定运行;主动向园林绿化部门建言献策,规范、引导线路附近的园林绿化;与线路过境村签订《线路通道保护协议》,控制和约束在线路通道内植树行为的发生,解决好线路安全与环境绿化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