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陶静 通讯员张涛、马小雯) 近日,市国土资源局规范互联网地图服务市场秩序,对于无资质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将予以处罚。
该局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单位应当使用经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地图提供服务,并将地图审图号、测绘资质证书编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共同标注在网站显著位置;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时,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单位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提供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认可的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备案的证明材料;有外资进入的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单位,应当及时向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重新申请资质审查;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单位不得提供境外互联网地图服务的链接;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单位在互联网上登载实景影像地图,应当按照地图审核相关规定送审。未经审核批准的实景影像地图,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公开登载。同时,该局还完善互联网地图服务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公众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