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记者日前从市运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汽车维修企业管理和经营行为,3月初,我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正式展开,凡属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维修经营活动的企业均在考核范围内。
据了解,此次考核维修企业在2011年全年中的经营资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环境保护、遵章守纪和企业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认真查处维修企业是否存在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伪劣修理行为,是否承修报废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或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此次考核到5月31日结束,对于考核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维修企业,将根据考核情况,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