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王水涛) 近日,市民李先生心情很郁闷,因为晚缴电费,家里被停了几天电,即使补缴了电费也要等一两天才能送电。据李先生讲,他家此前已多次被停电了。
从外地来焦作工作的李先生,和同事在解放区王褚街道东于村锦华苑小区租了一套房子。租房子的时候,房东告诉他们,按照村里的要求,必须在每月的12日之前缴电费,否则就会停电。“有一次晚上回家,发现家里没电了,才想起来已经过了村里要求缴电费的时间了。”李先生说。
有了这次经历之后,李先生和合租的同事都时刻提醒自己及时缴电费。3月10日,李先生去街上一个水、电费收费代缴点缴电费时,工作人员告诉他15日之后才能缴费。
3月16日中午,李先生和同事一起去缴了电费。当天晚上,李先生回到家里,却发现没电了。随即李先生拨打了焦作电力公司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向李先生提供了供电所工作人员的电话。经过多次拨打,工作人员给予李先生的解释是没有按时缴电费才停了电,并且提醒李先生以后必须到规定的收费点缴电费。两个不统一的缴费时间让李先生很是不解。
当记者拨通焦作电力客服电话95598时,客服人员提供了这样的说法:我市大部分市民缴电费时间为每月的10日至25日,龙源电力抄表有限服务公司的用户缴费时间为每月的10日至20日,一些城郊的用户则必须在每月的15日之前缴费。如果用户没有按时缴费,电力工作人员也不能直接停电,而是应该通过电话、短信或者催缴通知单的形式通知用户。
“我们从来没有接到过任何催缴通知单,这样的服务态度实在太让人失望了。没有事先通知就停电,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希望电力部门能提高服务质量。”李先生对电力工作人员停电的做法耿耿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