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新忠 通讯员王保、刘芳)为规范旅游企业,引导旅游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修武县旅游局召开旅游生产企业座谈会,重点对旅游生产企业作出了明确、严格的商品生产规定,规定各旅游生产企业向旅游超市供应的商品必须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明。
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修武旅游执法大队将对进入旅游超市的产品进行不定期检查,主要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确保所供应的食品渠道正、手续全、质量好,让游客放心消费。同时,严格执行产品退市制度,旅游特产的包装应与市场上的产品有明显区分,凡因产品质量引起投诉纠纷的,其产品一律退出超市,不得再进入修武旅游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