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仝伟平 本报通讯员 闫 娜
“忠诚、为民、公正、清廉”是他们的价值追求,面对在押犯罪嫌疑人预谋串供,他们明察秋毫,阻止了多起通风报信情况的发生;面对羁押人员情绪波动,他们及时开展心理疏导,打消了多人的轻生念头;面对简陋的办公场所,他们任劳任怨,因工作突出多次受到表彰……他们就是法律与正义的守护者——修武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的检察干警。
严厉打击职务犯罪
对于检察干警来说,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历来都是难点,而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尤其如此。
2010年2月19日,修武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司某因涉嫌经济犯罪被羁押于县看守所。刑拘几天后,司某突然翻供,相关人员也改变证词,致使侦查工作无法进行。为了避免司某逃避法律追究,监所科开始调查这一事件。办案人员通过询问司某同监室人员和调取监控录像等,确定看守所指导员牛某利用职务之便,给司某和其家人通风报信,致使司某翻供,并立即立案侦查。
牛某作为一名公安民警,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监所科工作人员从司某的家人入手,经过几个回合,使其交代了牛某为传递信息、帮助其父亲逃避法律制裁的事实。但审讯中,牛某对违法事实拒不交代。办案人员适时出示证据,最终使牛某承认了自己利用职务之便为司某传递信息、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的事实。
人文关怀显真情
及时了解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不仅有利于全面发现他们的犯罪事实,而且还能帮助他们及时悔改,重新找回生活的信心。
2011年7月31日清早,监所科驻所干警了解到,在押人员冯某因为自留所服刑以来,家属一直没有来探视过,思想上很不稳定,有自杀的倾向。驻所干警随即找到冯某进行谈话。但冯某情绪激动,称如果三天内家属没有来探视就要自杀。面对这种情况,驻所干警及时向院领导作了汇报。该院主管副检察长对此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冯某重点监控,同时迅速与冯某的养父母取得联系。但冯某的家人表示不仅不会去探视,而且已经向法院申请解除与冯某的关系。
为避免发生恶性事件,帮助冯某燃起生活的希望,驻所干警不顾高温酷暑,多次前往冯某的养父母家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冯某的养父母终于到看守所探望了冯某。冯某也被驻所干警的真诚感动,表示打消一切顾虑,认真接受改造。
打造一级检察室
为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监所科把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作为监所检察的重点,将诉讼环节期限及时录入计算机和在押人员管理台账中,形成了完整的管理档案,实现了连续9年看守所无超期羁押。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该科经过不断实践摸索,建立了一套《未成年在押人员档案》管理体系,坚持对所有的在押未成年犯登记造册,动态帮教。同时,在看守所推行检察官接待日制度和随时约见驻所检察官制度,特别是对未成年在押人员,坚持第一时间接待、第一时间答复。他们还对在押人员进行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在未成年犯中产生强烈反响,有5名少年犯主动写了悔过书。该科还通过努力,最终在监区内安装了手机信号屏蔽系统,从根本上杜绝了司法人员通风报信现象的发生。
2011年,修武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焦作地区唯一一个“一级规范化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