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市国税局联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一是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4月1日当天,各级税务机关走上街头、走进商场等人口流动较多的地方,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税法咨询;二是联合开展“建设中原经济区 河南税务在行动”宣传活动,在《焦作日报》上开设税收宣传专版,公布2011年度纳税排行榜,曝光2011年度十大偷税大案,公布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公布税收优惠政策等,并组织一批税务部门服务焦作建设中原经济区示范市的稿件集中进行宣传;三是联合开展“大学生就业服务面对面”活动,在高校召开大学生就业座谈会,进行税法讲解,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指导。
2.开展“和谐税收你我他”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网友、纳税人代表和报社、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记者,走进地税机关,参观办税流程,体会税收文化,通过现场观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倾听意见和建议,使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到地方税收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理解地税、支持地税,共同营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3.开展“税收带来生活美”系列活动。通过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摄影、征文、书画、动漫、楹联比赛以及征集税收博文、税收感言等活动,让社会各界感受税收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
4.开展“税务干部大走访”活动。广大地税职工要深入厂矿、企业等,了解发展现状,倾听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需求、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发展。
5.开展“税收服务乡村行”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流动服务车,进乡入村到户,宣传政策,受理纳税申报,发售发票,把政策和服务送到偏远乡村纳税人的家门口。
6.开展“我为纳税人做好事服好务”活动。广大职工要结合学雷锋活动,把做好事与服好务紧密结合起来,立足岗位实际,搞好服务,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学雷锋办好事活动。
7.大力宣传和学习基层“奉献之星”先进事迹。结合总局“我身边的好税官”推选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焦作日报》等主流媒体,深入广泛宣传以基层“奉献之星”为代表的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弘扬税务部门核心价值理念,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公共形象。
8.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和内部平台进行税法宣传。要发挥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参与税法宣传的积极性,利用电台、电视台、移动通信、电影院、户外广告等公共资源和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税务公开栏等平台搞好阵地宣传。
9.制发税收宣传品。要将新的税收政策和纳税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作成纳税人欢迎的宣传品,通过各种形式向群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