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昨日,记者从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获悉,为方便市民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今年我市加大了奖励力度,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属实者,最高可奖人民币10万元。今起,为方便群众举报,我市开通食品安全统一举报电话3565678。
为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去年市政府强力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决定每年至少拿出100万元奖励食品安全举报有功者。2011年8月9日,市政府通过本报向社会公布《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的通告》,明确规定对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将参照涉案货值数额的大小,给予一次性货币奖励。同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多种媒体长时间宣传有奖举报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有奖举报制度的实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广大群众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共接到电话、网络、信件举报投诉共72起,并根据举报投诉线索,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及时查处了一批案件,严厉打击了一些违规违法行为,为举报属实者兑付奖金1.31万元。
从举报情况看,举报的案件主要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举报内容主要涉及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植物油、饮料、散装食品、泔水等。消费者举报主要反映的是无证生产和产品质量问题,尤其是藏匿在农村的“黑窝点”、“黑作坊”。事实证明,群众的积极参与促进了我市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共同编织群防群控食品安全网络,今年,我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奖励办法,加大了奖励力度。将奖金保底由200元提高到500元,奖励最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奖励金额按涉案货值大小分别按5%~10%奖励;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黑窝点”、“黑作坊”等内部从业人员举报的加大奖励标准,按涉案货值的8%~12%奖励。
此外,为方便群众举报,我市开通食品安全统一举报电话3565678。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希望广大市民踊跃提供线索,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编织群防群控食品安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