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明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4月1日已正式实施。新规中规定,香精、防腐剂应少用或不用,美白、祛斑成分不宜用。以后,家长要注意少给孩子使用有“美白”、“祛斑”字眼的化妆品。那么,我市市场情况如何?
“没听说过有这个规定呀,不过我们这儿的大多数儿童化妆品都是以保湿、滋润为主,只有少数面霜有嫩白功效。” 昨日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发现,我市部分儿童化妆品“美白”依旧,而卖儿童化妆品的促销员们均不知道有此《指南》。
近几年,儿童化妆品不良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国家药监局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的管理,制定并公布了《指南》,在配方和有害物质控制方面设立了比成人化妆品更高的技术门槛,达不到要求的厂商将不能再生产儿童化妆品。
《指南》涉及的化妆品使用人群为年龄12岁及以下儿童。凡是在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的文字中或包装上的图案中注明“儿童用产品”字样的,均须按照儿童产品化妆品要求进行申报。《指南》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也提出了要求,其中明确规定,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须最大限度减少;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并关注其可能存在的潜在致敏性;在儿童化妆品的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选用的原料及技术应具有一定的安全使用历史,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
市中医院皮肤科副主任王朝中表示,儿童皮肤仅厚1毫米左右,具有美白功能的化妆品一般刺激性较强,可能导致易过敏的孩子患哮喘等呼吸道疾病,一些孩子也可能会出现红斑、发痒症状。而且,美白祛斑的化妆品中,通常含有锌、铅等重金属元素,容易造成幼儿皮肤角质层脱落、皮肤干燥、红肿、过敏等。他建议,为孩子选择护肤品时,只要有保湿、润肤作用就可以了,美白、祛斑类护肤品最好别用。另外,父母在给孩子选购沐浴露、保湿霜时,应仔细看其主要成分,最好少用甚至不用含有香精、着色剂、防腐剂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