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婧)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启动“卫监行动”,将利用一年的时间,对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行为,防止传染病医源性传播,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据了解,“卫监行动”包括两项重要内容,即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行动。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范围是全市辖区内的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特点是医疗市场监管重心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移,实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无证行医取缔(停业)率达100%,彻底消除监管盲点。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将对依法执业情况、医用材料采购使用情况、传染病报告情况、医疗文书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放射诊疗管理情况等进行集中整治。执法人员将重点检查基层医疗机构采购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是否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使用是否建立台账,登记记录是否完整;医疗废物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中处置;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诊疗程序是否符合操作规范;是否按照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等内容。
与此同时,在对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将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疫情报告、感染管理、消毒隔离、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管理及医疗废物处理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开展情况;医、药、护等专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诊疗程序是否符合操作规范;采购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手术器械消毒、灭菌方法是否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医疗废物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中处置等内容。
据了解,血液透析、内窥镜检查、医学美容、口腔诊疗、检验、消毒供应、医疗废物处理等科室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