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的渐渐变暖,越来越多的市民走出家门,利用周末或是小长假到周边地市旅游,还有部分市民青睐于网购旅游,既便宜又能玩得好。对此,市旅游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出游市民,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以免产生纠纷时无据可依。
一、喜欢网购旅游的市民要注意,旅行社以互联网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其网站首页应当载明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市民在网购时,应留意相关信息并核实,否则就不要进行网购,以免上当受骗。
二、市民参加网购旅游项目时,还要记得再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约定住宿、车辆、餐食等标准,载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购物场所名称、每次最长停留时间以及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三、市民在旅游景点购物时,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市民收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实清楚并妥善保存,有纠纷时可以借此维权。
四、参加旅游活动时,应当对旅游产品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不要单纯追求低价,要克服占便宜的侥幸心理,否则利益将容易受到损害。 许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