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焦作日报》第七版《党报热线》“开门办报”栏目中刊登了读者秦继利写的《“闫河公园”应为“阎河公园”》一文。笔者在阅读该文章后,当时就对该观点存在了质疑。
秦继利说,“阎河”来源于明洪武年间,阎姓人家从山西大槐树迁到此地河东,定名为“阎家河”,后逐渐演变、简化为“阎河”。但据笔者了解,阎作为家姓,源自皇帝裔孙后稷之后,以封地名为氏。如今阎(闫 yán)姓多简写作“闫”字,因其闫同阎义,俗用(据《五音集韵》)。作为姓氏的阎姓,在历史上,经历了“閻”-“阎”-“閆”-“闫”的演化过程。其中閻为最繁体,阎为門框简写而成,閆为阎的异体字,闫则为当今简化字写法,已经被闫姓家族广泛使用。故此,现今使用“闫河”而不是“阎河”是文字简化的必然结果。
对于秦继利文中所说“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的是‘阎河’,包括村名、河名、公交站牌和地图标注都是‘阎河’而非‘闫河’”,笔者也进行了考证。笔者来到位于解放区的闫河村,看到该村的村牌、河流标名、小学名称都用的是“闫河”二字,分别为:“闫河村”、“闫河桥”、“闫河小学”。
另外,笔者在市内二医院站牌处,看到16路公交车站牌、车身前后的站牌标注、车辆上的线路运行图及温馨提示均清楚标注的是“闫河”二字。随后,笔者查阅了焦作市地图,图上清晰的标注着“闫河新村”四字。笔者还咨询了市地名办,据其工作人员介绍,地名办的登记中也定名为“闫河村”。
由此,我认为语言的发展是为了便于交流,简体字是语言文字改革的必然结果。“闫河”的“闫”字书写简便,早已为民众所熟知,“闫河”已经约定俗成,因此“闫河公园”确实应为“闫河公园”。 闫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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