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管理效能的最大化,依据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关于《焦作市城区城市管理考评办法》(焦城管〔2012〕9号)规定,在每月对城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序,经焦作市城市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第一季度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排序情况通报如下:
城区城管工作排序:
第一名中站区97.36分;第二名马村区95.67分;第三名山阳区92.79分;第四名解放区92.19分;第五名新区92.07分。
城区环卫工作排序:
第一名中站区96.3分;第二名解放区95.15分;第三名山阳区93.87分;第四名马村区93.79分;第五名新区93.43分。
焦作市城市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