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市中院许多熟悉田永政的干警闻知这一消息后都感到震惊,默默为他祝福;院办公室干警赵波到医院探望时眼含热泪,希望田永政能够尽快好起来。
认真做事 无怨无悔
他是一个热爱工作、认真做事的人。这是田永政曾经的领导、现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传海对田永政的印象。
田永政1991年应征入伍,第二年就光荣入党。服役期间,他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受到上级部门嘉奖。2005年,他被任命为武警焦作支队直属大队副大队长。
2009年年底,田永政转业到市中院,在监察室做了一名普通的干警,义无反顾地开始了人生的第二次选择。
去年5月份,省高院开展“万起案件大评查”活动,要在20多天的时间里,对我市法院1997年以来的近1200起案件进行评查。这些案件不是普通的案件,都是一些涉法涉诉案件、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上级机关领导关注的案件。市中院要求监察室全力配合这次大评查活动,负责所有评查案件卷宗的调取、登记、移送、交接工作。
这是一项重要而又具体的工作。关键时刻,监察室领导将这项任务交给了工作认真负责,且有“拼命三郎”精神的田永政。田永政丝毫不敢马虎,从档案室将需要评查的案件卷宗全部调取来,宝贝似的放在监察室的档案柜中。每天早上,他至少提前半个小时到达单位,先将办公室打扫干净,然后开始细心地把所有卷宗分门别类地摆放在地板上,以便能按照评查组的要求,快速准确地找到相关卷宗。监察室两间办公室的地板每天都被这些卷宗占据着。然而来不及休息,评查组要评查案件的通知就来了,田永政马上找到有关卷宗,逐一进行登记后送达评查组。对其中的每一个环节,田永政都做得用心细致、充满期待。
20多天的时间里,田永政平均每天要调取、送达、取回约50起案件的卷宗。大评查活动结束后,这些卷宗无损坏、无差错、无丢失。
近1200起案件,田永政做到了件件有评查结果,件件有评查报告;对有问题的案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忠于职守 敢于担当
田永政不仅是一名政法干警,他还有一个特殊身份,就是纪检监察干部。有人说: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个得罪人、讨人嫌的工作,费力不讨好。而田永政认为,纪检监察干部是按党纪国法办事,没什么可怕的。
市中院监察室有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受理案件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在受理信访举报案件工作中,对于每件信访件,他总是认真负责、细致研究,积极参与调查并作出妥善处理,保证了信访件的查办质量和办结效率,维护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1月17日,市中院监察室收到了省高院转来的反映某县法院枉法裁判的材料。该案件当事人认为,这是一起错案冤案,主审法官不调查核实情况,庭审现场不让被告人说话、举证,胡乱判决,故意把判决书寄错过时,致使被告人不能上诉。监察室立即报批院领导,院领导要求监察室立即核查此案。
监察室决定让田永政接手并配合省高院核查此案。田永政先联系案件当事人,想听听他的诉说。谁知,该当事人一见田永政,满脸怒气,满口气话。“您不要激动,请您把问题说清楚。”田永政一边给该当事人倒水,一边微笑着说。看到田永政没有一点儿“官架子”,当事人说话的语气也不再那么“冲”了。待当事人心情平静下来,田永政与他聊了起来,耐心细致地听他讲述“心中的不公”,边听边记。当事人说完了,田永政也记了满满的几页纸。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田永政将该案件的承办人约至市中院的“清风茶室”,进行了开诚布公的交谈,并就该当事人提出的问题逐一取证核实,彻底弄清楚了此案的来龙去脉。
其实,这起案件省高院已多次调查审核,都没有发现问题,而当事人就是心里憋着一口气,思想上想不开。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田永政心里有了底,又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讲法律,摆事实,说道理。在田永政有理有据、春风化雨般的规劝下,这位当事人的怨气终于完全释放出来了,从此再没有提起此案。
如果说部队铁的纪律培养了他的过硬作风,那么在纪检监察岗位上,他敢于担当、勇于监督,这力量来自他作为一名党员所具备的良心和使命感。
评估拍卖是法院执行程序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违法违纪问题的高发环节。为排除拍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正当利益关系,彻底杜绝暗箱操作,田永政主动参与到法院的委托拍卖工作中。
2011年10月的一天,市中院要处置一处房产,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自行协商选定了一家评估拍卖机构。承办委托部门将这一决定告知了田永政。他对这件事前思后想,权衡利弊,坚持让中院技术处采取公开随机摇号的办法,从全省法院确定的中介机构名册中选定了一家评估拍卖机构。
在市中院监察室工作的两年多时间,田永政总能站在司法廉洁、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发展的高度,恪尽职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011年,市中院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他个人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有些人总抱怨自己所做的事情是一些琐事,成就不了大事。如今,田永政证明了,把信任当责任,把认真当习惯,干好了自己的工作,人生就会迸发出闪亮的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