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警务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努力构建交通管理社会化格局
图片新闻
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要闻简报
标题新闻
“拾金不昧” 小偷欲盖弥彰
“火眼金睛” 民警破案追赃
遮挡牌照已不该 抗法袭警罪难逃
为民深情凝笔端
智擒撬车贼
执法民警遭诬告 警务督察还清白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4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拾金不昧” 小偷欲盖弥彰
“火眼金睛” 民警破案追赃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通讯员王伟)近日,焦南警方经过缜密侦查、细致勘察,成功侦破一起特大入室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卢某被及时抓获,价值2.5万余元的被盗赃物全部追回。

  4月10日21时,解放区王褚街道东于村发生一起特大入室盗窃案,被盗手机、笔记本电脑、手表等财物价值2.5万余元。接警后,市公安局焦南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提取了相关的痕迹物证。通过对周边群众的走访调查,民警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在三楼租住的一名卢姓男子当日中午交给房东一条金项链,说是在三楼洗脸时从现场窗外捡到的,并称可能是小偷留下的。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民警判断卢姓男子作案可能性很大,将金项链交给房东是其作案后的欲盖弥彰之举,随即进入其房间查看,果然发现了与现场相符的痕迹物证。此日凌晨,卢姓男子返回住处,被守候多时的民警抓获。经审讯,卢某供述了4月10日其趁受害人不在家之机,钻窗入室盗窃,后将窗户复原、赃物藏匿,为掩饰自己而通知房东的犯罪事实。民警乘胜追击,连夜将手机、笔记本电脑、手表等被盗财物悉数追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